江蘇省公積金在五月份開始就開始逐月提取公積金還商貸新政。另外,職工只有購買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普通住房,才能支取公積金償還商貸。那么接下來的時間就讓公積金網小編帶大家一起去詳細了解下吧! 今年5月1日,南京市公積金執行逐月提取公積金還商貸 查看詳情>>
江蘇省公積金查詢
(1).帶上個人身份證,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詢;
(2).通過各地市設立的查詢電話、互聯網站等形式,向繳存單位和繳存人提供準確、便捷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查詢服務
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按規定負責省級機關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聯系電話: 歸集:025-83398537 貸款:025-83398538
江蘇省公積金中心電話 江蘇省公積金中心電話是多少
江蘇省公積金中心一般指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電話是:025-12329。江蘇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是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包括:
1、編制、執行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貸款申請報告;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及歸還,并在政策規定范圍內進行運作;
江蘇省公積金辦理流程
關于公積金如何提取的流程一直以來都是廣大市民熱切關注的問題之一,而公積金網小編也為大家整理了一份江蘇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的辦理流程,接下來就由小編給大家詳細講解下吧!
江蘇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所在市、縣或者處境定居的;
江蘇省2016年公積金繳費標準
據公積金小編了解到,江蘇省從2016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那么市民每個月要繳交的公積金比例是多少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編一一帶大家解答下吧!
據了解,工資總額的計算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職工工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績效)、津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2016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比例仍為12%;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單位及其職工繳存比例仍為8%-12%,繳存比例未達到8%的應調至8%。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自由職業者繳存比例一律為20%。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當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高于鹽城市繳存基數上限13000元。
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體額度按照《關于加強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管理的通知》綜合確定。
對于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可以提供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經審核確認屬實的,繳存時間可以根據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對于中央國家機關因公派駐外地,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貸款。取消由開發商或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和房產抵押擔保方式1.5‰的擔保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