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社會保險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為了加強和規范新疆地區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按時足額發放,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新疆地區一并貫徹執行 查看詳情>>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東風路2號中國銀行大廈配樓
電話:0991-2300419
網址:http://www.xjrs.gov.cn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堿泉街2號
電話: (0991)2638376
網址:http://www.xjbt.lss.gov.cn
新疆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烏魯木齊市建設路8號附1號成基大廈6樓
電話:0991-2812673、0991-2310719
網址:http://www.btgjj.com.cn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保辦理的流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準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準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保辦理的流程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并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保信息變更辦理手續資料
依據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單位社會保險信息變更可以通過單位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
根據單位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不同情況,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單位名稱或單位經濟類型發生變化,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等證件的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化,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無身份證的,需攜帶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數發生變化,需攜帶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批文復印件。
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新疆單位社會保險信息變更辦事程序
新疆關于社保轉移辦理的流程與注意事項
根據新疆社保局的相關規定,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新疆社保轉移流程的詳細內容,包括新疆社保轉移的辦理條件、轉保需提供的資料、辦理程序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這4個方面的內容。現在請大家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
辦理前了解
1、由新單位出具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并在其企業注冊地的社會保險中心蓋章。
2、由老單位憑上面說的接收函到其注冊地的社會保險中心跨統籌地區轉出手續,取得加蓋了社會保險中心印章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3、由新單位憑第2條中所說的轉移單和您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要先經勞動局鑒證)辦理跨統籌地區轉入手續。
一、辦理條件
1、員工按規定已在新疆市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基金有積累。
2、員工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務關系,并擬離開新疆,不繼續在新疆工作。
3、可由員工本人辦理,也可委托他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