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現對職工養老金的計發做出解釋。
一、 關于個人帳戶: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繳費工資、繳費基數的8%建立,單位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帳戶。
二、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并舉例說明: 某單位職工趙某,男,高工,生于1946-9-9,1964-9-1參加工作,2006-9-9退休,持獨生子女證。初次繳費時間93-10-1,建帳時間98-1-1,視同繳費年限349月(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本人已有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本例中指從64-9至93-9),建帳前實際繳費年限51月(指單位和個人已共同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本例中指93-10至97-12),個人帳戶年限(N)105月(本例中指98-1至06-9),累計繳費年限(M)505月(指視同繳費年限+建帳前實際繳費年限+個人帳戶年限),個人帳戶累計金額19593.66元。(2005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318.83元)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6年1月1日(注:中鐵二局按1994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 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即(94年個人月平均繳費工資÷94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95年個人月平均繳費工資/÷95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當年個人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當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94年至退休當年的繳費年限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555+1.684+1.878+…1.346)/13=1.866 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318.83×1.866=2460.94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1318.83+2460.94)/2×505/12×1%=795.26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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